方仲大叫:“是小姐要我来的!”
离夫人一皱眉,问道:“下人小厮怎么会与小姐相熟?”方仲叫道:“在镇上,我的狗吃了小姐兔子,小姐就要我赔,我没有,她便让我做仆人,我不肯,她就要杀我的狗,于是我就跟着来了。”方仲说得急,杂七杂八,边上倒有大半人听不懂。拎着方仲的侍婢粗声粗气的道:“小杂种夹缠不清,别想苟且活命!”便要下楼。离夫人忽道:“慢着,你说自镇上来,怎么又到得此间?”方仲回道:“是雷庄主带来的。”离夫人恍然道:“听雷庄主说,是一个镇上的孩子替小姐挡了一击,才救了小姐性命,是不是你?”方仲急忙点头道:“是的,是的,我与小姐就是镇上相识,便是那时让我做的仆人。”
离夫人凝视片刻,道:“仆人之说子虚乌有,今日之事本该杀你,看在你曾救过小姐的份上,饶你一命。”对那婢女道:“扔出去!”
婢女一怔,垂头道:“是,夫人。”提了方仲下楼,只听扑通一声,把方仲扔到门外。
不久,那婢女上楼,有些不悦的道:“此子见过小姐变化,夫人怎能轻易放过。”离夫人淡淡道:“权当是看在雷庄主面上,再说,庄内一个小厮又能怎样。各堂议事在即,你去准备明日出庄之事吧。”婢女又道:“是,夫人。”
一众婢女扶了那女孩儿下楼,往别院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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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,普玄坐在房门口,翘着腿哼着俚语,说不出的闲暇适意。一个人如果整天吃饱喝足,却不用做事,想不适意都难。
方仲满头碎屑灰尘,垂头丧气慢慢走回房来,身后,同样皮毛疙瘩的狰狞兽与他主人一样,耷拉了头,无精打采而来。
普玄待方仲走近,问道:“怎么一去大半日不回,是不是有好东西招待吃馋了嘴忘了时辰。”方仲支吾两声溜进门里。普玄看得清楚,见方仲半边脸颊肿的像猪头相似,那异常神骏的狰狞兽也如落汤鸡一般皮毛不整,笑道:“一人一兽果真般配,天下再也找不出如你们这样神似的主来。”方仲摇头道:“这庄里真个惊恐,稍一不对便有性命之忧,我差些性命不保再不能见你。”于是把去领狰狞兽的经过说了一遍,又说回来路上迷了路径,直到现在方回。
普玄毕竟见多识广,心中也自有些担心,低头沉思一会,指着方仲道:“天大好事你却错过了。”方仲气道:“哪有好事?”普玄道:“那女孩儿必是庄里重要人物,肯定知道灵泉所在,你要是打听了来,我与你偷偷前去,洗浴一番又或打壶水来,你这猪头哪里还肿得起来。”方仲道:“我不敢问,就算知晓了又怎样,我是不敢去的。”普玄摇头道:“你这孩子笨,有我你怕什么,偷偷地去谁会发觉,再者,我问你,是不是甘心情愿在此一辈子?”方仲忙道:“自然不是。我尚有事未做岂能待在这里。”普玄拍腿道:“对呀!你我都非长留之人,怕他作甚,有甚不对,我带你走就是。”方仲搔头道:“我们一走,红姨与小兰怎办?”普玄一敲方仲的头,骂道:“管她们作甚,你能顾得了谁?如今她们好好在这里,难道反要跟着你吃苦?”方仲一想也对,红姨可是极喜这里,我又何必操心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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