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的名叫军团,因为我为数众多。”
——《马可福音》,第五章,第九节
当年,巫王卡拉克依然统治着提尔的时候,士兵就已经被派来看守这座城门了。那时候他满头乌黑,脸上没有一道皱纹,眼神锐利,持矛的手稳健有力。
上千年来,提尔一直号称沙漠之珠,它巨大的城墙最宽处可允许十二骑并行。即使夜里,它的大多数城门也不关闭,随时准备欢迎远道而来的旅人。城里的水烟馆永不打样,热烘烘的床,迷人的肚皮舞女,烤肉和清水,足以驱散大商人们的疲惫。
革命爆发后,过往的商旅减少了许多,巫王被杀,新的国王诞生。但无论政权如何更迭,总需要有人看大门。所以士兵依然每夜来到自己的岗位上。虽然他从巫王的城市守卫队摇身一变成了革命新军的成员,可干的活还是差不多。
只是此时,他的头发已经变得斑白,眼神也不如年轻的时候锐利了。
这一天入夜了的时候,有一对精灵夫妇来到提尔,看摸样像是农夫。他们拖曳着一辆双轮马车,有高高的侧板。那男的因为使劲拉车脸涨的通红,那女的要比丈夫年轻好多,还挺俊俏的。
见了这情景,守门的人都哈哈大笑,士兵也不例外。“你们的马呢!”守门官大笑着问他们。“怎么自己拉车!”
“我们本来有一匹马。”那个略显年迈的男性精灵答道,“但被沙匪给抢走了。”
“我老婆也给抢走了。”精灵老汉继续说。“哎,干了很多坏事。好在她自己跑回来了,那匹马却没有,我猜肯定是被那帮强盗宰了吃了。”
守门官和他手下的人都哈哈大笑,他就着火把的光芒上前查看。“这是什么?”他从车上拿起一袋东西,“蜥蜴的蛋?不错,我们收下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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