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,他知道她身上的味道。
一个人不管再怎么变,她身上的气味都是不会变得。小时候,都是她搂着睡觉,他对她实在是太熟悉了,包括身体的每一寸肌肤。只不过,他那时候还小,不太懂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事儿。现在每每倒在床上,回想起来,他还会有一种冲动,一种来自于男人内心深处,最原始的那一份冲动。
对她,霍青只能是用四个字来形容——又爱又怕。
霍青深呼吸了几口气,问道:“陆逊,那你和阿奴来通河市,老爷子没说让你们做什么吗?”
陆逊道:“没说,老爷子说一切都听你的,帮你尽快还清那一千斤金子的欠款。”
“苏樱呢?她现在过得怎么样。”
“那个……她挺好的。”陆逊的眼神,有些躲躲闪闪的。
霍青的心遽然紧张了起来,喝问道:“你说,她……她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?”
陆逊咳咳道:“我也不知道,自从你走了之后,我和阿奴就在老爷子和花姨结婚的时候,见过她一面。不过,她当时脸色苍白,身子看上去很虚弱,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病倒的样子。”
“啊?这……这怎么可能呢?她的身子不是一直挺好的吗?”
“我真不知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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