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当时——
那一手法律的武器,聘请香江最知名的大律师,施为贤,施大律师入禀法院。
大手笔的状告《信报》,以及《信报》的创始人林止信,那一手,玩的那叫一个溜啊。
什么抹黑,什么诽谤,什么侵犯隐私权,什么什么的。。。。通通一大路的,都出来了。
在另外一方面——
运用自身充足的金钱资本,去大肆的挖掘《信报》的从业人才,让对方连维持基本的运转都难以做到。
用钱,真金白银,去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这一手萝卜,一手大棒,直接让有着“香江第一财经”报刊,以专业,严谨出名的《信报》给玩残了。
最后,那位莫财神,真的是把手段运用的淋漓尽致,让围观的吃瓜群众,真的是叹为观止,为那位莫先生的手段所拜服。
到此,香江的富人们,也在莫轩的操作中,发现了亮点。
为自己对付那些让自己素手无侧的媒体,狗仔们,提供了一个教科书一般的指导方针。
作为一个“狗仔”,渣小欣,当然是对自己老板的敬仰,那是如同滔滔江水一般连绵不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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