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杀人完全不讲逻辑,但是符合他的信仰。

        闫鸣佐认为,他杀人,所以,他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疯癫至此,天生的疯子。他的杀人手段也完全出乎人的意料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可以用一根筷子,戳破人腿上的大动脉,也可以将高温的铁水往人的喉咙口直接倒灌下去,总之方法极残忍,死者还会在漫长的痛苦中亲眼见证自己的死亡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这些个血腥的镜头,李想手上是不可能有的,她都是利用旁白还有镜头切换来表述的,里头的闫教授也是从头到尾没有露过真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最后一个镜头,她放了阎煜的一个眼神的特写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她怕人认出来,还特意加了点红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不但可以掩饰阎煜那很有辨识度的漂亮眼睛,同时更增加了惊悚感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是老套路了,但是架不住阎煜的眼神太到位,李想前面在剪辑的时候每看一眼,都要起一身的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    洪品韵看完,李想赶紧问她观后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还用说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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