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杀人完全不讲逻辑,但是符合他的信仰。
闫鸣佐认为,他杀人,所以,他存在。
一个疯癫至此,天生的疯子。他的杀人手段也完全出乎人的意料。
他可以用一根筷子,戳破人腿上的大动脉,也可以将高温的铁水往人的喉咙口直接倒灌下去,总之方法极残忍,死者还会在漫长的痛苦中亲眼见证自己的死亡。
当然,这些个血腥的镜头,李想手上是不可能有的,她都是利用旁白还有镜头切换来表述的,里头的闫教授也是从头到尾没有露过真容的。
只有最后一个镜头,她放了阎煜的一个眼神的特写。
然后她怕人认出来,还特意加了点红光。
这样不但可以掩饰阎煜那很有辨识度的漂亮眼睛,同时更增加了惊悚感。
虽然是老套路了,但是架不住阎煜的眼神太到位,李想前面在剪辑的时候每看一眼,都要起一身的鸡皮疙瘩。
洪品韵看完,李想赶紧问她观后感。
“还用说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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