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见她洁白的胳膊中央,却出现一块触目惊心的血色痕迹。
乍看之下像是跌倒后与地面摩擦导致的血肉模糊,可若是细看,便会发现这实际上是密密麻麻的一片猩红色疹子。
面积并不大,现在仅有二三厘米的样子,但长在少女的肌肤上也足以令人难以接受。
幸亏在坐几人都没有密集恐惧症,否则恐怕已经吓得尖叫起来。
孟思涵无奈道:“早上来的时候还没有发觉,而且今天还没有使用香水,即便如此,还是出事了。”
“那是我刚刚从高铁下来的时候,觉得胳膊有些痒,下意识挠了几下,却发现有些不对,扒开袖子一看,就看到这副模样。”
“疼倒也不是太疼,但是,”她有些绝望地叹口气,“这之后要是真的跟你们说的一样溃烂了应该怎么办?”
“至于那个朋友,我之前一直都是利用企鹅跟她网上联络,交易的话也是跟网上购物一样,把地址告诉对方,过几天东西就被邮寄过来了。”
“虽然很方便,但她现在的情况我也不太了解。”
孟思涵还年轻,她还不想这么早就变得面目全非,浑身都是红疹都受不了,更别提溃烂了。
若真有那么一天,她觉得自己还不如去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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