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上每当一个王朝的末年,天灾人祸,社会动荡、民生凋敝,就有很多人走向强盗匪寇生涯。

        赵旧觉得一个帝国如果社会动荡不安,犯罪横行,当然首先应该指责帝王与大臣们的无能和腐败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也用不着反过来歌颂强盗和犯罪,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是这个社会的动荡与罪恶的一部分,这岂不是最浅显的道理吗?

        大凡颇具规模的“农民起义”,无非两类:一类是神棍型,某一个神棍装神弄鬼,骗得了一群民众的顶礼膜拜,便野心膨胀,想做皇帝,对于这一类“农民起义”没什么可说的,其部众本身就是被愚弄、被欺骗的对象,是野心家的工具和炮灰。

        东汉的“黄巾军”、北宋的方腊,就属于此类,而岳飞所对付的钟相杨幺,就是以巫教起事,大致也属于此类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另一类就比较复杂,确实是因为老百姓在天灾人祸之下,活不下去了,铤而走险,遂成燎原之势。

        该怎样看待呢?赵旧一方面当然同情他们的不幸,然而另一方面,也要看到,一个人或一群人在经历了巨大的灾难,用尽各种烧杀掳掠的手段求得生存之后,却未必就会对还在蒙受灾难的自己的同类产生出什么悲悯之心。

        相反由于他们的极端经历,其道德和理性可能早已降到了人类的最低水准之下了!

        历史上如黄巢、张献忠、杨幺等人,走过的就是这样一条道路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管是占领了几州几县的钟相杨幺也罢,还是只有一个山头的山大王也罢,一旦掌握了对别人生杀予夺的大权,其作威作福的程度,就未必比大宋勋贵文武大臣少多少,这根本就不是贴个阶级分析的标签所能解决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南宋初年,外敌侵略攻杀不断,国家处于危难困境的艰难时代和非常时期,在华夏民族一致对外、保家卫国,抗击外敌侵略的大背景下,赵旧绝对不允许意外发生,唯有心狠手辣,扼杀一切动乱之源。

        刘光世领了诏命,便兴冲冲的去找李纲、吕颐浩他们这些相公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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