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有必要。我对这位贵族毫无兴趣。”路易吩咐道,“记住这里。这些羊非常宝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将军,您什么意思?”威廉瞪大了眼睛,一幅难以置信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路易朝他看去,才见他的瞳孔居然如紫水晶般晶莹透亮,配上他那俊朗美丽的外表。简直是一个有着男儿身的女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路易自制力并不弱,纵然面前之人确实是一个貌美女子,他也能安然自若,因此,不过几秒的失神后,他便立刻恢复了神智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切来得突然。

        昨日夜间。路易从来自伦敦的间谍和侦察兵从伦敦弄来的报纸同时获得了“约克以北风雪漫路”的消息。燧发枪在雨天、雪天毫无用处,加之风雪漫路,他猜想迪昂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南下英格兰。于是,为防止敌人主力南下肯特郡。他便当机立断决定北上伦敦,先取得不列颠王国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再作计较。

        伦敦圣詹姆斯宫中,乔治三世的神经已经紧绷到了快要崩裂的地步,见着好友诺斯勋爵进来,便忍不住抱怨道:“你终于来了,罗金汉侯爵刚走,和谈失败了,法军统帅拉罗谢尔伯爵甚至都不肯见查尔斯?福克斯。现在该怎么办?”

        诺斯勋爵恭敬地俯身点头,而后说道:“陛下。伦敦只有三千名步兵,如若主动出击。必然取胜不了,但若防守,恐怕也难以面面俱到,所以,我觉得您可以让出伦敦,搬去伦敦西面的温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让出伦敦?你疯了!”乔治三世惊讶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陛下,这是唯一的办法。”诺斯勋爵神情严肃道,“伦敦太大,不易防守,温莎堡地处高地,居高临下,几个世纪来虽然屡次改建,可最初建造的目的并未改变——抵御围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乔治三世深思一刻,点头道:“王室成员可以撤去牛津,我率军去温莎堡驻守,北方正在下雪,康沃利斯的军团在一周内便可以急行军返回。只是,温莎堡能够抵挡法兰西人一周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