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一名奸商,最喜欢在占据优势的情况下进行谈判,小欢子现在就是这种感觉。将猪头摇晃的如同拨浪鼓相仿:“不换不换,你的龙烛就是萤火之光,岂能与日月争辉?”
猪头小子,忘了适才你是怎么求我的——烛龙的火气又噌噌往外冒,不过瞥了一眼旁边好整以暇的金棒大圣,又只好放低姿态,退而求其次:“叫那位小姑娘将她的光明之焰输送给老龙一些可好?”
“不行!”肥鸟也瞧出便宜,嗓门大的出奇,哇啦哇啦嚷道:“小青蛙是魔族的太阳女神,光明之焰只能给信徒播撒,除非你个老泥鳅愿意归依小青蛙手下!”
给一个黄毛丫头当跟班,这样的事情烛龙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,狠狠心,决定再加上一些筹码:“老龙这里储存了一些灵石之类,对人族的修炼大有裨益。”
对于一个守财奴来说,没有比破财更叫人痛苦的事情了,烛龙的心里在滴血啊——
“先瞧瞧货色再说——”小欢子是不见兔子不撒鹰。
哗啦一声,面前堆出了一座亮晶晶的灵石山。烛龙一直生存于此,闲来无事,几乎将地下蕴含的各种上乘矿藏都挖掘出来,数量众多。
肥鸟伸长脖子看了一圈:“马马虎虎,都是上品灵石,还算凑合。”
“就是数量少了点——”小欢子的耳朵扇呼两下。
这一堆灵石至少有数十万块,而且都是上品灵石,居然还嫌少——烛龙终于碰到一个比他还贪婪的财迷。不过也只能强忍肝颤,又取出一堆,总共大概有百万之数。
“先把龙烛跟俺们弄一大截吧。”小欢子也知道见好就收,这一次能够柳暗花明,就已经万幸。
龙烛乃是烛龙精魄所系,孕育滋养了亿万年,真好比剜却心头肉一般。不过想到有了光明之焰的洗礼,烛龙终于痛下决心,咬紧牙关从龙烛上分出儿臂大小的一根,最顶端点点烛光如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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