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!千万小心!千万千万不要一脚踏进迷失沟谷里去。到处,随处,随时都有可能迷失。一旦陷落迷失沟谷,一万年,你找不到进口;一万年,你也找不到出口。
在西方大荒之野,到处是烟霞迷障,社鼠蛇神。行客迷失是惯常的事情。除非迫不得已,平常人谁会到那种鬼地方去?没错,是鬼地方。只有骚毛野道例外,他们专一找僻静无人之处,或悟奇门遁甲,或祭炼小鬼邪神。这种人比鬼还可怕!他们或养几个鬼婆娘耍子,或开一家售卖死人肉的黑店啥的……
阿狗是山里的常客,凡各种该小心避忌的地方多少也知道一些,但他还是再也没有找回那条河谷,说不清他失迷了来路去路,还是河谷自迷失了――都有可能。这让他的心情略微有些儿沉重――连同河谷一起迷失的还有胡杏儿。
他就那么背过身子去洒尿,回头,刚才经过的大道已化为一座壁立千仞的高岗,捆着手坐在地上的胡杏儿也已消失得毫无踪影。他下手又狠又快,啪啪,自己打脸,不怕山迷失,就怕自迷失。好疼啊!但是――
他已经在这一带转了一天一夜,时或听几声鬼哭,时或听几声狼叫,又饿又渴,又担惊又受怕。但他还是决定再找一天――按说,只要能找到路,他本该速速离去才对。他说不清为什么,似乎是天意,也似乎有什么人在他耳边上提醒那样,他忽然觉得胡杏儿就是他的命运。如果把胡杏儿丢了,就是他把自己永远地丢了,迷失了,失迷在这山谷中了。即便往后人走出去了,但魂就丢了。
“是啊。”提醒声在他的耳边不停地低语,“是啊。你舍得,忍心把她一个人丢在山沟里喂狼吗?先锁喉,后吃肉,吃剩一条腿。”
为什么不吃光,总是剩那么一点?好残忍!没啥,老古的说法,那是狼祭天。狼只有咥坏人的时候,才会连毛带屎,吃的骨头也不剩。不一样的是,人祭先,狼祭后,总是给老天爷留一嘴口水肉。
不能。眼下,最要紧的是得先找一个躲身的地方。有稀疏的高木大树之地,首先,得防狼。都说狼虫虎豹喜欢从人的咽喉处下口,但其实,大家都错了!要小心后首。它们还跟人讲武德不成?巨蟒缠人,人都会被它血腥的大口吓住,其实,它最要命的不是獠牙,不是,是尾巴。被咬伤或有救,被尾巴打头、缠身,那就没救了。只要是凶猛一点的动物,它都有后手,两说,一着后面还有一着,巨口獠牙之外还有尾巴,都得防。而且,尾巴比尖牙利爪更危险,更致命。所以,在山中停留时,一定要注意背后――后背,侧背。就算是狼扑食,它最恶毒的着数也不是正面进攻,而是侧扑,那样才能从咽喉或脑部下嘴或下爪。只要它一嘴叼到咽部,先深吸一口血,头一甩,猎物甩到背上,还是会找一个安全僻静的地方去慢慢享用。
平常赶路,货郎们都不空手,得准备一根棍,说是打狗棍,主要也还不是防狗防正面,防狗后首扯腿或兽狼后扑。兽们不傻,它会让人猝不及防,不致命,但却要先乱人的心智,那时,你也不用转身,不能转身,一转身,咽喉正好就亮在了它的爪下,一旦被缠上,没办法脱身时,宁肯扑到在地上打滚,也不能转身。那时,如果有根棍就不一样,你只消向后劈刺,它也会在猝不及防间后退。一旦相互间有了距离,它的势就消了,即便是豹子,再要扑人,它就得蓄势,或可逃过一却。急切间,顺手捡一根柴都管用,不是打它,打不疼它的,是唬它,这就是所谓的势。
阿狗爬上一棵高树,用树枝尽量遮了一个稠密结实的窝。他不敢在树下待太久,在不远处,他发现了豹子的爪印和野猪的粪便,不久前,它们来过,为下次来时留下了印记。当然,他也不敢随意喝山泉和摘树上鲜艳的果子,山里的东西真的很要命,一不小心就要命。现在,他祈祷胡杏儿平安无事。
他才把身子蜷缩在窝里,就听见四周传来了低语声,调笑声,咳嗽声,吆喝声。他不敢探头向外张望,搞不明白是鬼们到山林里来采蘑菇了,抑或是那种能发出各种人声的鸟。那种鸟不可怕,不要人的命,但会以声音迷人,人一旦入迷,就一脚从悬崖上踏下去了。所以,在山中时,要耳不旁听,防五音迷人。切记!
渐渐地,说话声近了。像是俩个人迈着步子向他藏身的树下走来,边走边高谈阔论。树林里也忽然闪入了一道亮光,恰恰能让他在暗处隐隐绰绰地看见周围方丈大小的地方。
两个戴着荆冠的青袍人,他看不清她们的脸,但能从背影大致地判断出是两个女子,前行的一个似乎已有些年纪了。她们径自走到树下不远的地方,铺开一张软席,席地而坐,从背上的褡裢里拿出一壶酒,两个酒杯,浅湛慢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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