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到半个时辰,池宁便将笔一扔,得意洋洋的看着闻声抬起头的印珩:“抄完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印珩放下笔,绕过桌案走到池宁身后,只是一眼便深深的皱起了眉。

        那纸张上的字迹潦草狂放,其中的桀骜几乎要透纸而出。

        同印珩规整的小楷不同,池宁这字若是拿出去给人看,任何人都会给出一句桀骜不驯的评价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印珩皱眉不是因此原因,他知道池宁的本性,并不因他的字迹如何而惊诧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无奈的是,池宁纸张上的每个字都硕大无比,一页上不到百字,各个字都要张扬的快要飞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印珩的纸张乃是自己所裁,两尺见方,只写了百字,便知道那字到底有多大。

        印珩将第一页纸张掀开,只见第二页的纸张更大了些,他脸色微沉的掀开第二页纸,入目的便是第三张纸角落里力透纸背张牙舞爪的“秃驴”二字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二字遒劲有力,完美的将书写者的愤怒跃然纸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印珩轻叹一声,侧过头瞧着得意洋洋的池宁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样,我写的好不好?”装乖失败,池宁又恢复了初始的张扬和恶劣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挑·衅一般的看向印珩:“秃驴,你觉得我这字如何?与你可有一比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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